四川民族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招生与录取:
    1、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考中心)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3、投档比例1:1.2;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如专业第一志愿已录取满额,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
    4、按规定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录取时一视同仁;
    5、四川省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投档模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投档,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模式: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投档;省外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与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外音乐类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类(藏汉翻译方向)、法学(藏汉双语方向)、旅游管理(藏汉双语方向)、学前教育(藏汉双语方向)、初等教育(藏汉双语方向)等藏汉双语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藏语文,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上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投档;
    7、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8、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考生慎报我院。
    9、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10、录取结果查询: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我校校园网查询录取结果(http://www.sc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