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报考指南 > 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从2010年开始对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报经省发改委批准,自2011年始本科学费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每生每年12000元;专科专业没有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学年收费标准收取:护理、助产、眼视光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每生每年9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