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我校设有以下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四)学校还设有自强奖学金、梁灏东奖学金等。
     (五)获得校级“大学生标兵”称号者可获得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获得校级“优秀大学生”称号者可获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获得院级“优秀大学生”称号者可获得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
     (六)学校设有单项奖学金:(1)学习成绩优秀奖;(2)学习成绩进步奖;(3)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4)优秀学生干部奖;(5)科技活动创新奖;(6)见义勇为奖。此外,还设有若干学生活动比赛奖。
    
    
    学校设有以下助学措施
    
    (一)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
     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每人每年1840元。
     3、湖北邮政爱心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临时困难补助。
    
    (五)社会资助。
    
    (六)大学毕业时应征入伍的,由国家补偿学费;有贷款的,由国家代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