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报考指南 > 奖励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颁发奖学金,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颁发校园十佳奖学金,向学院规定的某些特定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颁发单项奖学金。向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我院普通新生和在校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