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
      (一)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要求。
      (二)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
      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考生其它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录取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不能互调。
      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安排专业。
      (三)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弱色盲考生限报艺术类专业。
      (六)我院招收的非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艺术设计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高考的考生。社会体育专业只招收参加体育类专业高考的考生。
      2、文化成绩认定:
      依据各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并应达到当地招办(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本、专科分数线。
      3、专业成绩认定:
      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认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成绩。
      4、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我院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且文理兼收。
      (八)为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我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