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录取方式),即按招生计划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英语专业根据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总分高者优先;其它专业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先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都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取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
    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美术学(幼儿教育)、音乐学(幼儿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第十九条 体育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身高要求为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条 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一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对于特长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