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3)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艺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算录取总分,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省投档资格线; (5)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