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7.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3)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艺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算录取总分,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省投档资格线;
      (5)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