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报考指南 > 收费标准

      9.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苏价费[2005]103号),制定我院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每学年4000元,学分学费为每学分240元。学生按时足量正常修完并获得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后,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收费标准(13000元×4年);其中艺术类专业的收费标准如经上级批复同意,则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费。
    
      (2)住宿费: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