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报考指南 >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日语、朝鲜语、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专科(高职)专业:


    
    

  旅行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导游、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景区开发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