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
院校概况 > 历史沿革

      山东女子学院的前身系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以下简称妇干校)。始建于1952年6月,位于济南市上新街。
    
      1961年2月,为贯彻党中央精简机构的指示,又因国家经济遇到了暂时困难,妇干校停办。
    
      1979年11月,经山东省委批准,恢复重建妇干校。
    
      1984年9月,开始先后同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政治理论、法律专业大专班。
    
      1987年,为适应改革开放对妇女干部的需要,培养高规格的各类妇女管理人才,经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试办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
    
      1990年5月28日-29日,由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省教委及山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质量检查验收组对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教学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通过检查、考核、论证,教学质量检查验收组认为学院已达到国家教委关于大学专科层次规格要求。
    
      1991年3月,山东省教委正式批准山东分院由试办转为正式成人高等学校,并报国家教委备案。
    
      1995年8月,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后,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随之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开始举办普通高等教育。
    
      2005年9月,学院迁至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新校区。
    
      2009年12月22日学院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检查评议;2010年1月21日以高票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议; 3月18日、5月6日,教育部(教发函【2010】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0】94号)分别批准我校改制为山东女子学院。